加强智慧旅游创新应用 推动旅游度假区发展
近年来,各地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发展智慧旅游,扩大新技术场景应用,科技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2020年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最新修订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增加了“智慧化”条款,内容包括覆盖高速无线网络,配置线上平台和线下智能终端,提供电子商务支持及特色智能服务,支持旅游管理、统计和调查,进行数字化、智慧化精准营销和舆情监测。新版标准的实施,将促进旅游度假区提升创新应用能力。
一、大数据集成提升运营监测能力
旅游度假区实行开放式管理,经营主体多元,传统的旅游统计方法难以满足其综合监测需求。旅游度假区智慧化建设中应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体系,全方位掌握旅游度假区运行态势。
新版标准明确要求“应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支持旅游管理、统计和调查”,并提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智慧化精准营销和舆情监测”。传统封闭式旅游景区通常借助景区票务系统和出入口的闸机实现客流统计,旅游收入统计主要包括门票,以及索道、观光车等售票的二次消费项目。而旅游度假区是开放式区域,不收取门票,出入口不设闸机,部分项目单独收费,旅游总收入测算需涵盖度假区内A级景区门票、住宿、餐饮、文化娱乐、交通运输、商业商品等相关营业项目,涉及多元经营主体。因此,游客规模、过夜游客规模、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客源结构等反映市场规模与结构的关键指标,以及旅游总收入、各类别收入、游客平均花费等反映运营效果的主要指标,一直以来都是旅游度假区产业运行监测的重点和难点。
旅游度假区应建立旅游大数据平台,利用智能视频监控、通信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APP位置服务等技术手段和多源数据,对接公安过夜游客数据、银联消费数据、电子支付运营商数据,融合OTA平台、社交媒体、新闻资讯、电子问卷调查等数据,运用数据集成技术和整合分析模型,实现旅游度假区的实时客流监测、游客特征分析、满意度评价和舆情监测等,深化大数据决策支撑。如山东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游客大数据分析系统能实时采集游客信息,进行游客数据统计和行为分析,为应急指挥、产品开发、宣传营销等提供数据支持。
二、人工智能应用补足夜间服务
旅游度假区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且游客停留天数较长,人工智能技术在减少人力成本投入,强化夜间延时服务方面大有可为。度假区应推动无人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打造夜间文旅游产品。
新版标准要求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应不低于2.5天”,即至少满足度假游客三天两晚的需求;突出对夜间服务和活动的引导,满足过夜游客多样化多时段需求,提出“应提供全时段餐饮设施或服务”“应提供不少于2项夜间休闲娱乐活动”。因此,在打造7×24小时的全天候度假服务及夜间度假产品等方面,智慧化服务大有可为。
应结合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服务和度假服务,推动无人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应用,拓宽24小时无人服务的应用场景,如无人值守的智慧书店、AI智能餐厅、未来商店等。加强AR、VR、5G+4K/8K超高清、无人机等技术在旅游度假区中的应用,打造全息投影、沉浸式体验、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夜间度假产品。此外,还可推进智能旅游服务机器人的技术应用,提供24小时度假管家服务,配备智慧路灯、无人驾驶巡逻车等,为游客夜间活动保驾护航。
三、高精度位置服务升级智慧导览
度假具有个性化程度高、自助性强的特征,旅游度假区智慧化建设应重视信息服务和导览服务。升级智慧导游导览系统,依托线上平台和线下智能终端,提供基于高精度实时位置服务的智能自助导览。
新版标准要求“应配置线上平台和线下智能终端,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和电子导览等特色服务”。旅游景区观光游览通常依托核心资源,游览线路相对固定,标识系统能够基本满足游客导览需求。而旅游度假区通常包括多个相对集聚的度假功能组团,度假产品丰富多样,度假游客根据偏好进行自由选择的空间较大,活动随意性很强,游览路线不固定。因此,追求自助游和深度体验游的度假游客,对旅游度假区信息服务和导览服务的需求将会提高。
旅游度假区应推动度假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增设智慧导览屏,结合线上平台和位置服务应用,提供度假区电子地图、度假产品推荐、智能行程定制、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提高自助游览的便捷性,如海南东屿岛旅游度假区的数智标识系统。此外,不同于旅游景区在主要入口设置大型停车场,旅游度假区的停车场依托多个入口及度假功能组团分散分布,因此,度假区内部各停车场剩余车位显示、停车引导、反向寻车等智能停车特色服务将发挥更大作用。
四、围绕住宿设施构建度假信息中枢
“住宿”是度假旅游核心产品,因此要将度假住宿设施作为旅游度假区综合信息服务的主阵地之一。应将主要度假住宿设施作为旅游度假区咨询服务点,通过统一联网的信息发布系统,整合度假信息,实现多维立体传播。
旅游景区通常依托游客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旅游度假区同样也要求设置至少1处咨询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性公共信息服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还要求设置若干服务点。度假产品围绕主要住宿设施这一特征,要求旅游度假区综合性公共信息服务的主阵地不仅要在游客服务中心,还要依托住宿设施,实现度假游客信息获取的便捷化、高效化。
旅游度假区应依托度假住宿设施配置线上信息发布系统,提供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运用信息化技术全面整合旅游度假区内部及周边多经营主体、多元业态的度假产品、度假公共服务等信息,统一联网发布,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快速触达游客,有效避免服务人员解答不及时、口径不统一等问题。在主要酒店的大堂以显示大屏、自助导览机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面向入住游客分时段发送度假贴士,如文化体验、定时表演等度假活动,为游客提供丰富的度假资讯和管家服务。
五、线上线下塑造度假区整体形象
线上线下塑造旅游度假区整体形象,是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的关键。旅游度假区应树立整体品牌意识,统一传播形象和宣传营销渠道,增加网络曝光度。
相较于旅游景区,现阶段旅游度假区网站、公众号等数字化营销方式尚不健全,较多旅游度假区内部各要素缺乏有机联系,运营主体各自为战,自行营销,“旅游度假区”概念停留在纸面,缺乏广泛的社会认知,亟需构建统一的营销宣传平台促进公众全方位了解旅游度假区。
应以旅游度假区为主体,加强线上整合营销。一是加强旅游度假区整体品牌形象塑造与传播,建立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公众号,链接内部各经营主体的营销渠道,创建搜索引擎百科词条,在常用地图APP中进行旅游度假区边界范围和信息标注。二是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整合旅游度假区住宿、餐饮、购物、康养、休闲、娱乐等度假旅游服务,组合多个度假产品打包销售,推出面向不同度假客群的度假产品套餐。三是通过旅游度假区小程序、APP、官网,提供电子商务支持,为游客提供住宿预订、景区购票、活动预约、产品推荐等基于度假场景的一站式服务。